第(2/3)页 “哦?速讲!”李世民目光灼灼。 “陛下可知,如今长安东西两市,胡商云集,海外珍奇,如犀角、象牙、珊瑚、香料、宝石,乃至昆仑奴,交易频繁,获利颇丰?”李毅问道。 “略有耳闻。”李世民点头,“然市舶之利,多为胡商与少数豪强所攫,朝廷虽收市税,却远不及交易本身之利。” “正是。”李毅道,“臣以为,朝廷可效仿前隋,于广州、泉州、明州等港口,设立‘市舶司’,专司管理海外贸易。凡外来商船,须至市舶司登记报备,查验货物,按值抽解,或由朝廷优先‘和买’(以官价收购)部分紧俏货物。如此,朝廷可直接掌控海外贸易之利,抽取的税金与和买转售之利,足可弥补当下亏空,更有盈余充实国库!” 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不仅如此,朝廷还可组建官营船队,招募熟悉海路之工匠水手,购置或建造坚固海船,主动出海,与南海诸国、乃至更远的波斯、大食交易。以我大唐之丝绸、瓷器、茶叶,换取其金银、香料、珍木、乃至……高产耐旱之新作物种子!此乃一本万利,且能惠及长远之举!” 市舶司!官营海贸! 这想法在李世民与几位重臣听来,既觉大胆,又感新奇。前隋确有类似机构,但未成体系,且隋末动荡早已荒废。如今李毅提出系统设立市舶司,并主动组建官营船队出海,将海外贸易从被动收税变为主动经营,这思路无疑更具进取性。 长孙无忌沉吟道:“此法……或有可行之处。然组建船队、招募人手、购置货物,初始投入不小,且海上风波险恶,若遇海难或他国劫掠,损失亦大。眼下国库空虚,恐难承担此等风险。” “风险与收益并存。”李毅道,“初始投入,朝廷或可发行‘海贸债’,许以一定利息,向民间富户募集。待船队获利,连本带利归还。亦可挑选几家信誉良好、实力雄厚之大商贾,许以部分专营之权,令其出资组建船队,朝廷派员监督,按比例分成。如此,朝廷无需投入巨资,便可坐享其成,亦能将海贸纳入监管。” 发行债券!官督商办! 这几个概念,更是让房玄龄、杜如晦等人陷入沉思。这已超出了他们惯常的治国思路,但细想之下,却又觉得条条可行,尤其是“官督商办”,既能利用民间资本与经验,又能保证朝廷控制权与利益。 魏征却皱眉道:“重商逐利,恐坏人心。若人人皆思泛海求富,谁还安心耕织?且与外邦交通过密,奇技淫巧、奢靡之风涌入,亦非国家之福。” “魏大夫此言差矣。”李毅看向魏征,语气尊重却坚定,“耕织乃国之根本,自不可动摇。然商业互通有无,亦是富国强兵之道。昔管子曰:‘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’。若百姓困顿,国库空虚,空谈仁义,何益?海贸所得,可补农耕之不足,可丰国库之仓储,可用于赈灾、养兵、兴修水利,使耕者更安于耕,织者更乐于织。至于奢靡之风,关键在于引导与教化,而非因噎废食,断绝与外界的往来。我大唐乃天朝上国,当有海纳百川之气度,以我之文明,化彼之蛮荒,方显煌煌气象!” “好一个‘海纳百川’!”李世民听得心潮澎湃,忍不住赞道。李毅这番话,既务实又宏大,深合他欲开创前所未有之盛世的心志。“玄成,承钧所言不无道理。治国当变通,不可拘泥古法。海贸之利若真能如承钧所说,解我当前之困,惠及长远,便是良策!” 魏征见李世民心意已动,且李毅所言也确有道理,便不再固执己见,只是道:“若行此策,法规监管须极严,以防官吏勾结商贾,损公肥私,祸害地方。” 第(2/3)页